光照对雏鸡的采食、饮水、运动、健康都有很重要的作用,为雏鸡的生长发育,合理的光照应从雏鸡出壳就开始。刚出壳的雏鸡,体力弱,为吃食和饮水,一般周光照23~24小时,第二周递减至19小时,第三周至第八周减少至8小时,育雏和育成期的光照时间,只能减少不能增加,以免小母鸡性成熟过早,提前产蛋,蛋重较小,产蛋持久性差,全年产蛋低。光照强度周为每15平方米悬挂1个40瓦的灯泡,第二周以后可换成25瓦的灯泡,悬挂高度2米左右即可。18~20周龄延长光照时间,光照时间应保持在16小时左右,增加光照强度至4~5 瓦/平方米,以促进产蛋量的提高。在蛋鸡群快要淘汰的一个月,可将光照时间延长至17小时左右,以便将蛋鸡个体的产蛋潜能充分发挥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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